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分,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艾述洪,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卓安刑辩文化馆执行馆长。 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荣获“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称号。 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法律服务,作为“刀尖上的舞者”,承办过多类复杂刑事案件,深谙刑事诉讼程序,特别擅长办理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 艾述洪律师十多年来一直以刑事辩护、控告和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为研究、实践的重点;作风严谨、细腻,责任心强,在办案中,善于发掘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思路,不轻言放弃,尽一切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参与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通过各方积极努力,其中数十人被依法取保候审,诸多案件当事人因不起诉或不构成犯罪等被依法释放,或依法判处缓刑,通过不懈努力,部分案件法院开庭后由检察院撤回起诉予以释放,或依法判决无罪。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个人简介: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2000年从事法律行业的工作,原云南正昱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 年加入八谦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系八谦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主任。2021年执业于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辩中心主任,系云南省刑事专业律师、云南省律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人才库成员。 何雪峰律师执业以来,曾担任全国律协民委委员、昆明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刑委会副主任,昆明市专业人才库成员、安宁市政府人才库专家、云南省律师协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专家人才库成员。 何雪峰律师专注刑辩业务,在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每年不断参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以及知名律师事务所刑辩学院刑辩业务的学习对刑事辩护诉讼策略、刑事辩护裁判思维、职务犯罪风险与犯罪预防,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刑事合规等前沿问题进行学习和钻研,形成有效的刑辩思维,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担任过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安宁市政府、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云南物流集团、安宁昆钢集团等行政机关或国企法律顾问。参与协办昆明律协多起法治论论坛活动。 团队案例: 1.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担任第一被告辩护人; 2.安宁别墅“凶杀六命”法律援助案件; 3.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回重审案件(2015年前三例之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罪; 4.云南省某医院院长受贿案(受贿150万元,判处5年)(2013); 5.昆明市某局长受贿案(受贿80万元,判处缓刑)(2014); 6.昆明市检院指控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丈夫死亡),案件撤诉(2013); 7.云南某集团公司行贿某副市长案(行贿500万元),免予刑事处罚(2017); 8.“8.30”涉外武装人员故意杀人、抢劫、偷越国边境、非法持有枪支罪辩护(20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陆凤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顾问,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知名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导师,被诸多媒体誉为最受欢迎的律师。三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承办近千起案件,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业务。 所办案件先后被中央一套《今日说法》、《新闻三十分》、《上海卫视》、《山东卫视》、《安徽卫视》、《法制日报》、《上海法制报》、《凤凰卫视-今日头条》、《新浪网》、《搜狐网》、《东方卫视》、《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凤凰网、搜狐网、网易新闻等百家媒体争相报道。 陆凤阳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其优质的服务深受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
贵州省贵阳市
马子伟,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贵州绥阳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03年至2014年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2015年11月至今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职务 : 瀛和律师机构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合作导师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专家律师 贵阳市政法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特约调解员 贵州省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合合规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