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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莉律师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涉嫌制造毒品罪的T某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01 14:02 浏览:2624次 动态二维码

      2019年7月18日,何春莉律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涉嫌制造毒品罪的T某开展工作。该案为法律援助案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jpg

       T某涉嫌制造毒品罪,被警察档获。据T某交待,其受人指使,制造了几十公斤冰毒。一次制造十一公斤,一次制造十三公斤,制毒现场挡获数十公斤毒品,T某承认均为自己制造。

       一审判决认定T某构成制造毒品罪,因本案主犯归案,认定T某受主犯指使,故判决T某死刑缓期执行,并没收全部财产。

       T某在上诉理由中,只写了原判量刑过重,要求改判。何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援助委托材料,并全卷阅卷,准备近期内安排对T某的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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