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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检察官采纳何冰冰律师意见,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L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28 17:20 浏览:3340次 动态二维码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的法律意见被负责审查批准逮捕的检察官采纳,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L某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L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以后,9月23日,何冰冰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在此期间,何冰冰律师及时会见L某,了解其涉案情况,主动与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沟通,递交改变强制措施申请书,在提请不准逮捕期间,与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并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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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办案检察官采纳何冰冰律师的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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