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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春莉律师在龙泉看守所会见涉嫌制造毒品罪的W某

发布时间:2021-11-11 10:37 浏览:2658次 动态二维码

2021年11月11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春莉律师提前通过预约,在龙泉看守所会见涉嫌制造毒品罪的W某。

W某被控告贩卖、制造毒品罪,涉案毒品4000余克,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W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何春莉律师二审接受委托后,及时阅卷和会见了W某。根据W某陈述,一审所述事实不实,何律师仔细询问,发现案情与W某陈述与有较大出入。

W某称自己之所以承认,是因为一审律师说细节问题不影响定罪,如果不承认会影响认罪态度,可能会被加重处罚,但这些“细节问题”都被一审判决认定为W某参与的事实,W某认为是因为自己承认了这些“不实”的事实,反而导致自己量刑过重。

何律师就案情经过与W某一一核实,就W某提到陈述不实的情况,何律师告知W某实事求是反映案情,W某所说的是否真实,需要通过其他被告人求证,何律师会通过庭审发问,核实可能影响W某定罪量刑的案件细节,如果其他被告人能够印证W某的陈述,则二审可以争取减轻刑期。

会见结束,何律师与亲属及时联系,沟通了会见情况,亲属对何律师的认真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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