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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刑事律师尹伟军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援助值班

发布时间:2022-12-23 15:36 浏览:1452次 动态二维码

  • 2022年12月21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
  • 对L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提供法律帮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律师见证。
  • 对Z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提供法律帮助。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伍仟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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