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永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0 浏览:1489次 动态二维码
刘志永律师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就曹某某案件进行电话沟通,就南山区人民政府对受害人民事赔偿部分进行数额磋商。南山区政府在已经支付1000万元动迁款的基础上,同意向受害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刘志永律师团队:
刘志永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十三年法官,四年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审理和代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近千件。刘志永律师团队核心成员五人,团队专注于重大、疑难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以及刑事控告案件、刑民行交叉案件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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