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16-10-27
认购虚拟份额、购买会员资格均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中的“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观点来源1:(2016)皖0191刑初64号
案情简介1:该传销组织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五级三晋制”的上下网络关系,由其上线人员对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
裁判观点1:本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观点来源2:(2014)江法刑初字第00745号
案情简介2:该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服装服饰及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等,实际以销售“伊玛索·蜀宝”减肥产品的名义发展会员吸纳资金。
裁判观点2:本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加盟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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