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述洪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6-11-08
案例检索:《刑事审判参考》总第94集[第894号]吴晓明危险驾驶案
裁判要旨:
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不低于上诉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2)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3)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4)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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