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刑罚。有时候人民法院在作出定罪量刑的时候,会要求被告人缴纳。也是一种刑罚,是一种财产刑,那么,如果罪犯主动缴纳可以减轻刑罚吗?为您辩护网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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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缴纳可以减轻刑罚吗
不能减轻处罚,司法实践中一般酌情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意思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才可以减轻处罚,主动缴纳不是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具有以下特征:
(一)与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同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
(四)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法律依据:《》
第五十三条 【的缴纳、减免】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主动缴纳可以减轻刑罚吗?主动缴纳是罪犯的义务,是不能减轻刑罚的,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减轻刑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才会考虑减轻刑罚。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