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雨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0-13
近年来,十分突出,其中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法院打电话给被害人,以收法院传票为名诈骗,那么收到法院传票后的步骤是什么,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收到法院传票后的步骤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第四,最好咨询律师,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等。
二、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收到法院传票后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分析处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收到法院传票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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