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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请律师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8-02-23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对此很多人都不知道请律师有没有用,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辩护7.jpg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请律师有用吗

答案是有用的。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殉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 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二: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询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 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 

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应该加强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其滥用职权罪。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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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殉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 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二: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询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 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 

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应该加强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其滥用职权罪。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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