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1963-1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问题的批复
(1963年12月6日)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0月14日〔63〕青法办字第84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提出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权处理减刑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的意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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