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1-07-21
我们都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依然有些人为了利益选择逃避纳税责任,我们国家也一直在对逃税漏税进行打击。那么如何认定逃税罪?
律师解答:
行为人逃税数额要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根据《》第201条规定,逃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逃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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