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坤 严选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2021-07-27
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条件要求“数额较大”吗?
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1)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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