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05
答: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关于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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