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国有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1-07-13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国有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令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将公款供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更多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内容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5085.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国有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1-07-13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国有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令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将公款供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更多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内容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5085.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