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1-07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制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如果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单位停产停业多久会成立刑事犯罪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律师解答: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就成立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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