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1-12-22
挪用特定款物,只有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犯罪。对于一般的挪用行为,则不能按犯罪处理,可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罚。那么有哪些情形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呢?
咨询" width="400" height="300" />
律师解答:
(1)挪用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的;
(2)虽然挪用本身情节严重,但尚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挪用“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毒品犯罪
#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