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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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索贿与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索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不同。索贿行为作为的行为方式之一,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和党和政府的威信;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权益;
(3)在客观行为方面,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但索贿是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时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一般较为隐蔽、方法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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