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1-12-29
咨询" width="499" height="331" />
律师解答:
自杀关联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类型化行为,可以将多样的自杀关联行为解构为劝说帮助型、欺骗强迫型、相约自杀型三种类型。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不可一概而论,具体要考虑行为人对他人心理产生的强制程度,是否对死亡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等。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毒品犯罪
#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