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娟 严选律师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2-09-07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更加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怠于履行将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律师解答: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发现违法信息应当向相关部门反馈。
法律依据:
《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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