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5-31
冒充期刊编辑进行骗取稿费等行为是违法的,可能涉嫌、等。如情节恶劣,可能被判处数年。
【法律分析】
冒充期刊编辑的行为主要是针对作者,在收到作者投稿后,冒充期刊编辑向作者收取相关费用或者获取其敏感信息。这些行为可能触犯多种法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小,一般会按照轻微刑事案件处理;若数额巨大,涉及多个投稿者和期刊,则属于严重案件,将可能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同时,从实践上来看,也存在一定难度去查明此类案件,需要各方共同合作进行调查和取证。因此,建议大家在投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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