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3-06-28
三人盗窃且三人是有预谋的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构成团伙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法律分析】
1.三人盗窃算团伙。三个人合伙进行盗窃是符合刑事犯罪的团伙犯罪基本特征的,此时就按照一般处理,并根据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情节来判定该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与判定相应处罚。
2.对于团伙盗窃的,如果构成了集团犯罪的,则应当对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如果没有构成集团犯罪的,则对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至于,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确定量刑幅度,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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