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伟 严选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3-06-29
公安机关采集手机信息是属于人员信息提取,用于充实人员信息资料库,为破案找线索之用。但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
【法律分析】
派出所和公安局采集手机信息是属于人员信息提取,用于充实人员信息资料库,为破案找线索之用。派出所作为司法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依法查询并采集您的包括但是不限于身份信息、履历等信息,包括您的微信和删除的信息等社交软件的内容等,至于信息保密,如果任何执法个人泄露了您的信息,他就违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 物证;(二) 书证;(三) 证言;(四) 被害人陈述(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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