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法律解析】
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可以会见的,只能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委托好律师后,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会见嫌疑人。民事拘留家属可以探视。探视被拘留人时,应当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填写登记表以及民警核对过以后,方可探视。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