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3-07-27
对诈骗行为出谋策划的是,被动接受任务或者服从指挥的一方属于。若是团伙犯罪,相关部门会根据在诈骗案件中的具体作用区分主犯和从犯,属于从犯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检察院对诈骗罪审查起诉的流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或不起诉的决定。
团伙诈骗案是必须要区分主犯和从犯的,因为主犯和从犯要面临的刑事处罚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从犯来讲,尽管在诈骗案件中起到的作用较小,但只要参与了诈骗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所有的从犯都有被免除处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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