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7-27
法院一审判决书下来后还可以上诉处理,而不是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解析】
上诉是重新审理,但需要人民法院受理后才能重新审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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