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8-28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法律解析】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
【思想教育】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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