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05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坐牢。坐牢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以上刑罚。刑事案件只有在被判处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才需要坐牢。如果判处无罪、免除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时,是不需要坐牢的。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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