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4-03-21
制作计算机病毒的行为是违法的,若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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