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的自首,一般按下列三种情况分别认定:
1.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经授权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并依法对犯罪单位和其中的自然人给予从宽处罚;如果单位犯罪中有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对其不予认定自首。
2.单位犯罪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先行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到案后亦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单位自首论;如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则只能认定自动投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首。
3.没有参与单位犯罪的单位负责人主动报案,参与单位犯罪的有关人员到案后能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可以单位自首论,并依法对犯罪单位及其中的自然人给予从宽处罚;如果有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对其不予认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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