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29
四川网:根据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634.html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5/06 10:49
2024/04/28 08:49
2024/04/24 15:51
2024/04/24 15:50
2024/04/24 12:10
2024/04/2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