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8-26
四川网:根据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634.html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六个月。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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