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2-02-29
案件简要:一个朋友和别人发生争吵,在这过程中有人报案了,警察到了现场调解的过中,我朋友和警察又发生争吵,且吵的挺厉害的,之后我朋友以被带走了,请问是否构成?
庭立方为你解答: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朋友这样的行为不排除有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能性。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你朋友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如果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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