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娟 严选律师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2-03-27
庭立方为你解答: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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