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12-08-14
庭立方:根据,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上各自的职责是:
(1)人民法院的职责:一是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被告人,有权直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二是对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2)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一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二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进行审查,发现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3)公安机关的职责:一是一旦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二是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有权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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