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8-27
第八十六条 被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解释】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的判决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按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将其收监执行所决定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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