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 严选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2012-08-29
庭立方答:公司、企业人员,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但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构成。(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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