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2-09-10
单位犯非法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罪的刑事处罚规定。对单位犯本罪,本条采取了双罚制原则,即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即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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