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华 严选律师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2013-02-0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三十条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暴力犯罪
#刑事合规#公司高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职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毒品犯罪
2024/05/17 11:03
2024/05/14 16:25
2024/05/10 22:09
2024/05/10 18:40
2024/05/10 13:26
2024/05/0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