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坤 严选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2013-06-18
庭立方:设置此罪的目的在于:防止狡猾的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减轻控诉方的证明责任。其法制价值是,一方面在总则里废除惩罚犯罪预备作为一般原则的规定,更好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同时另一方面又可收到防止重罪发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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