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13-06-26
庭立方: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户的本意是指门、门第或人家,可理解为私人住宅,是生活区域,要求“户”必须是一个与外界相对隔离,具有相对封闭性的场所。同时,在安全防范上具有一定的措施和保障,能给生活其中的人们以安全感和依赖感,他人未经同意不得擅入。这是因为在户内公民一旦遭受入户抢劫的不法侵害,往往因不易向外界求救而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不能或不敢反抗,从而使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危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对于因特定的风俗、生活习惯以及既定的事实所形成的公民的生活起居之相对封闭性的处所,应认定为具备“户”的场所特征。如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宿舍或公寓,这些处所已经形成长期、固定的生活起居状态,与一般公民的住所没有实质的区别。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1:30
2024/05/09 08:58
2024/05/08 17:44
2024/05/08 17:32
2024/05/08 14:31
2024/05/0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