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3-07-24
庭立方:引渡是指一国把当时在其境内而被他国指控犯有罪行或判处刑罚的人,根据该国的请求,移交给该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一项制度。引渡不同于一般的刑事司法协助,一般需要由国家通过专门立法或签订引渡条约来解决有关问题。根据我国《引渡法》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国才能批准外国提出的引渡请求: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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