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3-08-02
庭立方: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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