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对用于非法营利活动之住所的“户”性质界定

发布时间:2013-08-21

 庭立方:不同于合法经营活动,非法营利活动自身大都具有秘密性,并且非法营利活动之场所一般也与外界相对隔离,为避免被查处的风险,该场所不为一般人所知,也没有一般经营场所的标识,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在表象上完全具备“户”的三个基本特征。对于这种以家居生活掩盖非法营利活动的住所,其实际承载的功能就成为了决定该场所是否为“户”的关键因素。如丙欲在家中聚众赌博,遂邀请丁等三人参加,丁等三人经共谋达成了抢劫丙的共同故意,并以应邀参加赌博为由进入丙家后即实施了抢劫丙的行为。对此,丁等三人应构成入户抢劫,因为尽管丙邀请了丁等人参加赌博,但在丁进入丙家之前,丙的住所实际承载的功能是供丙日常家居生活,而非用于非法活动,故应构成“户”。但倘若在丙、丁等人开赌后,戊随机挑选了丙家作为抢劫对象,并强行侵入丙家进行抢劫,此时,对戊而言,其主观上欲入户抢劫,但在客观上,其所侵入的场所因户主丙聚众赌博的行为而不具有“户”的功能,因而,戊因客观不能,不构成入户抢劫。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对用于非法营利活动之住所的“户”性质界定

发布时间:2013-08-21

 庭立方:不同于合法经营活动,非法营利活动自身大都具有秘密性,并且非法营利活动之场所一般也与外界相对隔离,为避免被查处的风险,该场所不为一般人所知,也没有一般经营场所的标识,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在表象上完全具备“户”的三个基本特征。对于这种以家居生活掩盖非法营利活动的住所,其实际承载的功能就成为了决定该场所是否为“户”的关键因素。如丙欲在家中聚众赌博,遂邀请丁等三人参加,丁等三人经共谋达成了抢劫丙的共同故意,并以应邀参加赌博为由进入丙家后即实施了抢劫丙的行为。对此,丁等三人应构成入户抢劫,因为尽管丙邀请了丁等人参加赌博,但在丁进入丙家之前,丙的住所实际承载的功能是供丙日常家居生活,而非用于非法活动,故应构成“户”。但倘若在丙、丁等人开赌后,戊随机挑选了丙家作为抢劫对象,并强行侵入丙家进行抢劫,此时,对戊而言,其主观上欲入户抢劫,但在客观上,其所侵入的场所因户主丙聚众赌博的行为而不具有“户”的功能,因而,戊因客观不能,不构成入户抢劫。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