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
一个女孩子,旅游时谈了场恋爱,结识个男朋友。
本应是人间佳话,却差点成为个人悲剧。
女孩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于是听从男友安排,偷渡至缅甸,去追求想象中的美好生活和美满爱情。
不过,想象总是很美好。
但是,现实往往不够好。
到了缅甸,女孩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微信、支付宝等等通通变成与自己无关的东西。
男友声称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微信都不好用,只能先借用女孩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等。
女孩能不借吗?
显然不能,只能同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二、缅甸
一年多过去,快两年了。
女孩实在想家,想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不想继续在异国他乡漂泊。
向男友提出,意外得到同意,而且还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等都还给了自己。
女孩很兴奋,对于国内的新生活满怀期待,感觉很快就要浴火重生。
这时,男友提出了唯一两个要求:
其一,回国内后,希望女孩能到自己老家帮忙烧点纸钱,毕竟自己不方便回家。
其二,到国内,千万不要说自己在缅甸的情况,更不要提男朋友的名字。
这也不是啥大事,女孩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三、诈骗
回到国内,因为疫情,女孩被隔离了十四天。
隔离结束,女孩去了山东男友老家,答应的事一定要办到——上坟烧纸钱。
但是,男友的祖先并没有保佑女孩的安全。
女孩被警方抓获,涉嫌诈骗数百万元。
后经了解,女孩名下的银行卡早已被冻结接近二十张,微信支付、支付宝也有不同程度的问题。
看来问题不小。
几百万元的诈骗案,量刑十年起步,这是要把牢底坐穿的节奏。
四、无罪
公安反复调查,都没有找到更多证据证明女孩实际参与了诈骗行为。唯一的证据就是那些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辩护人坚信女孩对于诈骗案确实不知情,理由也很简单——女孩如果参与诈骗,明知自己银行卡被冻结,已经引起警方重视,应该不会愚蠢到擅自跑回国内自投罗网。
何况看起来女孩还是蛮有灵性的,不太像特别愚蠢。
经过多次沟通,都未能取保成功。
警方理由也不复杂:我们有重大关键性证据,足以证明她涉嫌犯罪,至于是否构成,还是由检察院来确定,这样比较好。
那就等吧。
37天,对于有些人,时光飞逝。
对于看守所里的人,度日如年。
再慢也会过去,36天的时候,公安通知律师,让律师通知女孩家人,办理手续。
案件成功了一大半。
因为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
证据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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