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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行政规定
04

2021-0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冲击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意见》的通知

(1990年12月6日国办发[1990]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司法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冲击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冲击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的意见国务院: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多次发生冲击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的事件。少数不法分子煽动村民破坏监管设施,围攻、殴打司法干警和犯人、劳教人员,强占、哄抢监管单位使用的土地、矿山等资源和财产,扰乱了监管改造工作秩序,导致监管对象乘机逃脱、闹事,后果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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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关于《重申禁止劳改产品出口规定》的批复

(国函<1991>63号)经贸部、外交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建议立即发布有关禁止劳改产品出口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关于重申禁止劳改产品出口的规定》,请经贸部、司法部立即对外公发布,并认真贯彻实行。一九九一年十月五日附件关于重申禁止劳改产品出口的规定一、劳改产品系中国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组织犯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二、中国司法部门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对有劳动能力的犯人实行劳动改造。目的是教育和改造他们,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结合劳动改造,对犯人进行职业培训,为他们刑满后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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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5]4号1995年2月8日)建国40多年来,监狱、劳动教养所及其广大干警克服各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依法教育改造了一大批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为巩固人民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很大贡献。近几年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制度(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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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关于《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06年4月24日国阅[2006]40号)4月14日下午,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李适时主持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研究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资委、法制办、银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司法部***、段正坤作了汇报,其他同志发表了意见。据汇报,国务院2001年和2003年先后决定进行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看,监狱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改善,部分监狱的面貌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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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关于《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一、主要工作情况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监狱工作,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周永康和王乐泉、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有关领导同志经常深入监狱检查指导工作。国务院就贯彻落实监狱法、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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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199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已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规定,进行医学鉴定的医院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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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政务院《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已失效)

(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第一条为保护国家货币,巩固国家金融,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货币、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之货币。第三条以反革命为目的伪造国家货币者,其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者处死刑,情节较轻者处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下7年以上徒刑,并没收其财产之全部或一部。以反革命为目的变造国家货币,或贩运、行使伪造、变造国家货币者,其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15年以下5年以上徒刑,并得没收其财产之全部或一部。第四条其情节轻轻者处10年以下1年以上徒刑,并酌处罚金;情节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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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近,在山西省部分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制订了《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于2007年7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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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为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制定《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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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二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同日发布)自帝国主义侵略我国,强迫输入鸦片,为害我国已百有余年。由于封建买办的官僚军阀底反动统治,与其荒淫无耻的腐烂生活,对于烟毒,不但不禁止,反而强迫种植,尤其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下,曾有计划的实行毒化中国,因此戕杀人民生命,损耗人民财产,不可胜数。现在全国人民已得解放,为了保护人民健康,恢复与发展生产,特规定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办法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协同人民团体,作广泛的禁烟禁毒宣传,动员人民起来一致行动。在烟毒较盛地区,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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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关于《筹建少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58年3月3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关于筹建少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报告。现在将这一报告转发给你们,希即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安部关于筹建少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报告(1958年2月21日)据各地报告,现在已经判刑的少年犯共有四千五百余名,对这些犯罪的儿童,目前除一部分关押在少年犯管教所以外,其余都分散在监所、劳改队和成年犯混押在一起,这样不仅易受成年犯的各种恶劣思想的熏染,而且也会影响少年犯身心的正常发育。同时,这些少年犯分散在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设置管教场所均成人数少、教员缺、设备差,既浪费人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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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一九五0年二月二十四日,前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查禁鸦片烟毒的斗争,成效卓著,仅用三年左右时间,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烟毒流害就基本禁绝。但是,近些年来,由于国内外种种原因,在少数边境地区和一些历史上烟毒流行的地方,私种罂粟,制造、贩卖和吸食鸦片等毒品的情况又不断发生,特别是从国外走私贩运的鸦片大量流入内地,情况日趋严重。为了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四化建设,国务院重申:对于私种罂粟和吸食鸦片的,必须限期铲除和戒绝;对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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