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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022
黄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约42公斤)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一、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黄某明知普某等人实施贩卖毒品罪,为牟取非法利益,与普某一同贩卖、运输毒品,涉案查获毒品42公斤,黄某与普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对黄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韦皖子、韦镜明律师为黄某辩护,一审判决黄某有期徒刑15年。二、办

毒品犯罪
12.31 2022
韦皖子律师办理农某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案二审获改判

一、案情简介农某系某社区工作人员,因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将社区产妇个人公民信息提供给他人用于经营产康行业使用,并收取他人2500元,涉嫌侵犯2885条公民个人信息,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农某在履职过程中将公民健康生理信息向他人提供非法获利,达到2988条,应当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一

暴力犯罪
12.31 2022
唐某涉嫌500万合同诈骗罪,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律师为其辩护,最终获得撤销案件

一、案情简介唐某(化名)与张某(化名)系朋友及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唐某向张某借500万元给唐某经营周转。由于唐某投资未能按期归还借款。二人协商将唐某由钟某代持的A公司股份转让部分给张某以充抵借款,三人为此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后A公司与B公司合并,A公司注销,张某以A公司注销为由控告唐某虚构公

经济犯罪
公司高管犯罪
12.31 2022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律师韦皖子为其积极辩护,终获不起诉的决定

一、案情简介2021年6月7日广西某电子公司工作时间,担任车间班长的赵某在履职进行日常卫生检查工作中,批评没有做好工作的同事张某,张某不服,上前动手攻击赵某;双方发生殴打。经鉴定张某轻伤二级,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2021年6月23日被执行逮捕。二、办案过程2021年7月,赵家属委托广西望

暴力犯罪
12.31 2022
S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一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律师为其积极辩护,终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2021年9月9日凌晨2点多S某、H某、G某朋友三人在广西某某路与对方M某等7人,双方因喝酒琐事发生冲突,发生持械斗殴,最终造成M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当晚公安机关抓获了S某、H某、G某等人。9月10日S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南宁市某某看守所。二、办案过程2021年

暴力犯罪
12.26 2022
L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律师为其积极辩护,终获缓刑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3号一、案情简介L某某26岁,2017年毕业于某大学营销专业,毕业后进入广西xx软件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21年1月提升为副总经理,负责人员培训、人员考核、项目进度)等工作。xx软件科技公司因定制销售大量金融软件给客户,客户用这些金融软件实施网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12.22 2022
TR重大传销案件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黄露仪、吕岳阳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候审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5号TR重大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候审-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黄露仪吕岳阳(实习)一、案情简介侦查机关认为,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C某某在亲友的介绍下,进入了一家名为TR外汇的平台公司。该平台名义上以外汇赚钱,但实际是通过平台的

经济犯罪
11.21 2022
当事人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审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尹伟军律师为其辩护获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为2022年116号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罪名:强制猥亵犯罪亮点:有效辩护,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焦点:一审法院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如何做无罪辩护封面语:刑事案件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少之又少,当事人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暴力犯罪
11.21 2022
未成年人谭某某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麦达松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罪名:故意伤害罪结果:不起诉亮点:法律援助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焦点:未成年人初次犯罪;主动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封面语:未成年人谭某某致人重伤,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麦达松律师接到指派进行法律援助,充分了解谭某某和案件情况后,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书

暴力犯罪
11.18 2022
当事人涉嫌强制猥亵犯罪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欲移送起诉并提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积极为其辩护,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117号一、案情简介当事人因涉强制猥亵、侮辱罪,于2022年10月被南宁市公安局某某分局移送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办案过程当事人前期因涉嫌强制猥亵犯罪被南宁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提起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其家属委托尹伟军律师为其辩护人。经过尹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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