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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挪用资金罪一案,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曾强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结果(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2-04-29 15:15:09 浏览:495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王某为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员工,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王某在与客户签订车辆业务合同后,私自扣留该公司租金及押金等款项共计45万余元。

二、辩护思路

本案情节较轻,争取不批准逮捕

三、办案过程

辩护人介入后,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其确认涉案数额,后积极与被害单位进行联系,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后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其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四、办理结果

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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