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某涉嫌,川省刑事专业律师杨震为其辩护,获减轻处罚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故意杀人罪
结果:认定自首、部分等情节
亮点:减轻处罚
焦点:自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处罚
封面语:C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杨震在立案侦查后介入辩护,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调取了能够认定为自首的相关证据,审判阶段与法官沟通提出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后鉴定为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成功获得减轻处罚。
二、案情简介
2017年2月,C某嫖娼后感觉身体不适,怀疑其被卖淫女传染艾滋病,遂产生报复杀人的念头。2017年6月8日12时27分许,C某着便服乘坐出租车到雅安市某区某街买了一把单刃刀,后乘坐人力三轮车到某街,寻找之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卖淫女和向其介绍卖淫女的老板。13时20分许,C某认定某休闲馆老板刘某某为向其介绍卖淫女的老板后,趁刘在某街理发店洗头之机,持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向刘某胸腹部猛捅数刀,将刀丢弃在现场后逃离,刘某某当场死亡。经法医学鉴定,刘某某系左肺下叶破裂及胸主动脉断裂后大失血死亡。
三、办案过程
案件立案侦查后,C某家属委托杨震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杨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以下工作:
1、了解案件事实并及时进行会见;
2、通过会见后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请求调取了能够认定自首情节的相关证据;
3、根据掌握的案情,适时提出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四、办案思路
首先,根据家属委托时介绍的案情以及通过会见核实的事实,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请求核实到案事实并固定证据,为嫌疑人争取到了自首情节;
第二,根据会见时察觉到的C某精神状况以及了解了其家族病史后,适时向办案单位提出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并鉴定为对案发时的行为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又为C某争取到了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第三,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指导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取得谅解,为C某争取了酌情从轻情节。
五、办案结果
某法院接受了辩护人的大部分意见,对C某犯故意杀人罪,减轻判处10年6个月。
六、办案心得
根据介入案件后掌握的相关事实,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积极抓住对C某有利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以取得认同,最终为C某争取到了免除、减轻处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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